关于举办首届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20 浏览次数:16084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 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主办,商贸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会计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影视传媒学院协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组成情况
任:张穗萌副主任:唐立军
成 员:左承基张千祥 高茜 张家玺孙强 王德礼 戴结林高旗 王小玲赵翠荣盖筱岚
联络组: 李琚陈夏源江黄新福刘欣彭玉马袁学华刁建刚崔光竹杨静黄腊梅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沈宗平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王磊、王嘉慧.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
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
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衣业,包括衣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
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条件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一般可由3-8
人组成。参赛团队所报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 (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
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 年3月1日前注册) ;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一半 。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3月21日-4月30日)
1、各学院进行赛事宣传动员,组织参赛团队于4月20日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 ncss. org.cn)进行报名(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5) ;
2、 各学院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初审,推荐参加校园赛,于4月23日前向校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 文件名:学院名称+互联网+项目)、作品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 2176133664@qq. com。
(二)校园赛(5月1日-5月31日)
1、校赛复审。校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校园赛的项目团队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队伍晋级校园赛现场诀赛;
2、现场决赛。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进入校级决赛团队。诀赛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左证材料,对项目团队成员现场答辩10分钟。每件参赛作品可指派1名指导教师和1-3名学生参赛。每个团队需提交答辩PPT以及1分钟的视频(视频请选择AVI, wma,rmvb,rm,flash, 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备战省赛。(6月1日-8月20日)
1、 根据要求,校赛组委会向省赛组委会推荐我校参赛团队;
2、学校统一组织省赛赛前培训,根据情况分阶段进行。
(四)安徽省总决赛(8月21日-9月15日) :
安徽省大赛组委对参赛队伍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队伍进入安徽省总决赛,现场诀出金、银、铜奖。校园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大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奖励在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规格高、时间紧,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为参赛学生创造良好条件,每类(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不低于1项,鼓励多报(具体名额见附件6),确保本次大赛的顺利开展。
2.大力宣传。各二级学院要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赛前动员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大赛有关精神,让师生深入了解大赛的重要意义,推动教师结合自身技术和专利成果参与学生项目,促进师生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成果转化,激发广大师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的热情,在校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3.学校建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群(699691528 ),请各二级学院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和参赛学生团队队长于3月31日前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联系和交流。
校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68582911 (沈宗平老师) ;邮箱2176133664@qq. com;
办公地点:文鼎楼一楼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