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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8
1、由所在院、部开具证明(证明上须注明:年级、院系、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签字盖章;
2、凭院、系证明到保卫处办公室加盖公章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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