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优秀辅导员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4876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校人(2024)20号)要求,经各学院推荐,学生处组织现场评审,拟推荐卫浩(艺术学院)、张梅(会计学院)、许梅(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三名同志为2023-2024学年优秀辅导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4年8月30日--9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上述时间内向学生处反映,电话: 6858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