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9-09-10 浏览次数:748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校内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第二条 学校要定期组织涉密职工认真学习保密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做到: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事项不打听,绝不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第三章 公务活动中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 涉密会议中的保密工作。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和录音,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报道。会议期间所发的秘密文件、资料需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资料,按规定及时收回。
第四条 加强学校外事活动管理。学校参与或组织涉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承接研究(调查)课题、款物捐赠等交流活动,与境外合作或联合举办的活动、邀请境外组织或人士参加的活动、接受境外组织或个人捐赠、组团出境交流等活动,要填报《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重大外事活动备案表》,书面报告学校国家安全小组和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核获准后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涉密人员出境参加学术交流等活动,应告知其《涉密人员对外交流保密守则》,并要求其在《涉密人员对外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章 涉密公文传递
第五条 收发秘密以上密级的文件、资料,需派专人办理。收发密件人员不准携带密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防止文件丢失,发生泄密事件。
第六条 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丢失。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
第七条 借阅、复印密件,需经相关负责领导批准,并登记签字。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复印秘密文件。
第八条 绝密文件,传阅完毕立即清退。
第五章 涉密公文保管、销毁
第九条 起草秘密文件的电脑需加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打开查阅。打印的秘密文稿,妥善存放,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第十条 涉密文件,由学校档案员统一保管,档案员应将密件单独放入加锁档案柜。文印室、档案室等重点保密岗位,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第十一条 凡有密件存放的地点定期进行检查,如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第十二条 销毁密件时,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销毁时需由两人监销,不得将密件出售。